在Tip3, Tip4以及Tip5当中, 我们不难总结出。 对于一些重复性的工作或者操作。 我们不妨考虑将步骤简化为: 移动 重复执行 对于1. 来说, 移动的命令可以是方向键hjkl也可以是←↓↑→, 当然也可以是在Tip3和Tip4中出现过的n, N, ;, ,等等。 对于2. 来说, 重复执行可以通过命令.来简化, 我们在Tip1当中了解到, .命令的作用是重复执行一次上一次记录的改变。 据笔者个人目前为止的经验, (从Normal Mode跳转到Insert Mode再退出至Normal Mode)记录的是从进入插入(Insert)模式到按退出插入模式至正常(Normal)模式时的变化。 比如我的输入顺序如下: (前提是在Normal Mode当中) itest<ESC> 那么, 在Normal Mode中, 再次点按.所执行的重复部分是: itest<ESC> 另外, 由于上面也已经出于我个人的经验介绍了.记录的内容范围。 因此, 对于通过其他非i命令从Normal